2022-02-18 06:09:07 来源:东方网 阅读量:11443
17日,教育部召开发布会,介绍《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》有关情况《办法》规定,法治副校长是指由人民法院,人民检察院,公安机关,司法行政部门推荐或者委派,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,在学校兼任副校长职务,协助开展有关工作的人员
《办法》要求每所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,并优先为偏远地区,农村地区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同时,《办法》对任期及续聘等作出针对性规定,破解配备不平衡,聘任不及时,流动频繁等问题
二是指导学校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,依法保护学生权益,协助帮扶受到违法犯罪侵害的学生,协调开展司法救助,心理疏导,身体康复,生活安置等多元综合救助;